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羅潔 張治宇)近日,沅陵縣警方接到群眾匿名舉報,稱在盤古鄉(xiāng)沅江黑巖水域有人駕船使用網具捕魚。經過民警的線索研判和現(xiàn)場蹲點守候,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宋某某、唐某、粟某、劉某某、呂某某、張某某等6人,成功打掉一非法捕撈犯罪團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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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8日,沅陵縣盤古鄉(xiāng)沅江黑巖水域,平靜的湖面泛起了陣陣漣漪,6名盜魚者正駕駛一艘農用船趁夜色用電機在偷偷捕魚。他們提前在盤古集鎮(zhèn)河堤上踩點并將事先準備的電機裝備和船只藏在路邊隱蔽的叢林中。河堤上醒目樹立的退捕禁捕招牌也未能阻止其進入保護區(qū)水域。
湖邊的居民發(fā)現(xiàn)探照燈在沅江水域內不停閃爍,意識到有人深夜駕船盜魚,隨即報警。
民警果斷出擊
根據報警群眾描述的情況,沅陵警方判斷,極有可能存在盜魚行為。他們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(xiàn)場進行調查。附近的燈光仍然在閃爍,民警果斷靠近來不及收網的捕魚船,迅速將宋某某等6人控制,在船上查獲近百條漁獲物,作案工具電瓶1個、機頭1個、電網1張、超強吸浮王1個等。六人束手就擒,如實交代了作案的全部過程。
悔恨不已的盜魚者
初審時,宋某某等人雖然承認在沅江結伙破壞性捕魚的犯罪事實,但以為捕撈魚只為掙錢補貼家用,并未傷害他人,不存在很大的主觀惡性。經過法制教育,他們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,肆意破壞了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破壞了未來的生存環(huán)境,損害的是子子孫孫的環(huán)境及國家和社會的共同利益。6名犯罪嫌疑人追悔莫及,
經審訊,宋某某、唐某、粟某、劉某某、呂某某、張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對其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的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,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責編:周玉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